比重計
比重計
酒精比重計與糖度比重計可分別用來量測酒品之酒精濃度及果醪中之糖度,是每一個酒廠品管工作中不可或缺之工具。當調整糖度時應根據糖度比重計所測得之糖度,使用對照表或計算公式一次調足,不要邊加邊測,因為所加入之糖可能尚未完全溶解。未蒸餾酒液中的酒精含量須利用第 45 頁之蒸餾組合先行蒸餾,才能用酒精比重計準確地量度;已發酵之酒醪其殘糖同樣亦無法由糖度折射計或糖度比重計直接量測,需利用化學試劑進行呈色,再用分光光度計 (第 46 頁)或色卡 (第 50 頁) 進行比色及定量。使用酒精比重計與糖度比重計時必須同時讀取液溫,並進行溫度校正,否則會造成誤差,且品溫與比重計之實際校正溫度差值愈大時,誤差也會愈大。因此如果無恆溫設備將酒液溫度控制於該比重計之實際校正溫度,購買比重計時應要求廠商提供溫度校正表,如此才能經由校正獲得正確之量測值。
酒精比重計
酒精比重計
酒精比重計依其用途可分為數類。低度酒酒精比重計從0~25%範圍間,每 5 度有 1 種分劃,這類精密型之比重計係用來量測釀造酒液經過蒸餾後之酒精濃度,由於產生浮力之中空部位直徑較大,因此需使用口徑較大之量筒來量測,才會得到較準確之結果。蒸餾酒酒精比重計係按照美國財政部賦稅局及國家標準局之規格製造,從 0~206 proof (2 proof = 1% V/V) 範圍中共有 11 種分劃,可直接用於量測蒸餾酒之酒精度。全刻度酒精比重計測量範圍廣(0~100%),但精確度較差;這類型之比重計其內若崁入溫度計,可同時讀取酒精度及溫度,若亦崁入校正表則可直接進行校正。
糖度比重計
糖度比重計
一般糖度比重計長度介於 300-330 mm,均已校正至可正確顯示 20 ℃ 或 60 oF 時之蔗糖重量百分比。使用時必須同時測量溫度,溫度若不等於 20 ℃ 或 60 oF 時,應按溫差多寡查表校正。糖度溫度比重計長度介於 330-390 mm,其內崁有溫度計及溫度不等於 20 ℃ 時之溫差校正表,可同時讀取糖度及溫度並直接進行校正。
三刻度比重計
三刻度比重計
三刻度比重計具有比重、糖度及發酵前後相對應之潛在酒精度等三種刻度;以其測量發酵前後之比重(SG),可藉助一些經驗型算式概估酒精含量,是釀酒者用來判斷發酵是否正常及完全之簡易工具。彩色型三刻度比重計之色譜讓使用者很容易了解釀製白葡萄酒、紅葡萄酒或啤酒時應分別從何種糖度範圍開始,發酵終了後亦可告訴使用者其成品酒之甜度 (甜/微甜/不甜)。內崁溫度計之三刻度比重計可同時讀取溫度,以便將量測值作溫度校正。
標準溫度計
標準溫度計
實驗室用之一般水銀、酒精或數位溫度計通常會有溫度誤差,使用前應先以標準溫度計校正,才能測得正確之液溫。標準溫度計係依美國 ASTM 之規格製造,每一支溫度計都具有可追溯之五個 NIST 校正點及測試報告。